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山东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好“四个关口”,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严把资金投向关。按照中央要求,正确把握资金投入方向,把资金安排到规定范围和当地最急需的项目上去,特别是已有规划的在建项目。积极主动参与中央补助地方小型项目筛选把关工作,将政府投资管理的关口前移。杜绝资金投向“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二是严把资金筹措关。一方面,切实提高资金到位时效性。对于中央资金,积极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在国家投资计划下达10日内按要求分解到项目,并下达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按照工期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另一方面,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效果。切实防止项目概预算不足、资金来源不落实,形成“半拉子”工程。
三是严把制度建设关。遵循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从实际出发制订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和保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土建工程和主要设备、物资采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严把责任落实关。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的同时,财政部门内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加大监督力度,做到资金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严防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