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点:镇政府后楼一楼 办公电话:5753222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根据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综治委和本级综治委的部属,研究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需要采取的综合治理重大措施,提出建议。
(三)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和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主旨,对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
(四)掌握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综治委反映。
(五)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指导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督导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和化解。
(七)对辖区内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薪制考核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履行综治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考核,作为本级党委、政府的奖惩依据。
(八)提出对辖区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建议。
(九)总结交流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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