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区文明办《关于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四德”建设工程,现对我镇“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资格
“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二、“身边好人”类别
推荐活动设“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三、推荐方式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和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对本村(居)、本单位涌现的好人进行认真筛选、核实,按照上述“身边好人”的五种类别,做好推荐工作。
每个村、居委会、学校、医院、敬老院以及重点企业,在5月底之前,至少要在按照上述“身边好人”标准,推荐1名以上的“身边好人”。以后随时发现“身边好人”随时进行推荐。各单位推荐的“身边好人”,将在张村镇政府网站(www.zhangcun.gov.cn)上开辟专栏予以宣传。事迹突出的,将逐级推荐上报,并在上级媒体予以宣传弘扬。
各单位推荐的“身边好人”要形成500字以上的文字材料,文字材料要有较详细的事迹介绍,于5月31日前连同本人免冠照片,报镇政工办。联系电话:5753210,联系人:傅伟。
四、公开评议
1、区文明办将汇总全区推荐的好人,确定区级“好人”候选人,在环翠外宣网(www.whhcwxw.cn)把好人候选人按上述五个类别进行公开展示,并接受群众评议。
2、月度“身边好人”候选人网上公开评议的时间为每月10日至19日,为期10天。
五、入选宣传
1、候选人在环翠外宣网进行公开评议后,区文明办每月从每个类别候选人中选取1-3名,五个类别共约选取5-15人,入选“好人榜”,进行大力宣传,作为全区首届“道德模范”评选的重要依据。
2、当月已经入选的“好人”不再重复推荐;当月未入选的人选可作为下月候选人,重新推荐报送。
3、对入选环翠外宣网“好人榜”的“身边好人”,区文明办将组织和协调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在人群较为集中的重点场所,设立一块“身边好人”户外宣传栏进行分期分批地宣传。各村(居)、学校、企业也要根据情况设立“身边好人”宣传栏,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面。
张村镇政工办
200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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